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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给钢材企业退免增值税应“三思而后行”
对于深陷亏损泥潭的钢铁行业,有关部门正在酝酿相应的行业政策进行扶持。接近工信部的人士透露,为了帮助钢铁企业脱困,近期工信部正在酝酿“以产顶进”政策的恢复实行,并已开始大力推动各大钢厂加速从生产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中国网络电视台7月31日)
从报道来看,所谓的“以产顶进”优惠政策,就是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或免抵)17%增值税。
笔者认为,给钢企“以产顶进”税收优惠政策应“三思而后行”,这是因为:
一是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40cr无缝管对钢材企业实施全额退(或者免抵)增值税,是“税式支出”(如同财政支出)的一种,实质上就是拿纳税人的钱来补贴钢材企业。在当前税收收入增速放缓,全国财政收入吃紧的情况下,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高耗能性质的钢材企业,而且这一政策没有经过权力机构的认可就要付诸实施,一方面有违税收宪政本质,另一方面也让预算约束严肃性和税收法制权威性大打折扣,不利于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税收遵从。
二是体现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引起西方国家反倾销调查。当前,实事求是讲,我们国家对一些企业通过出口退税等政策进行补贴。作为政策,都有双面性,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企业走出去,对中国对外贸易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硬币的另一面是这一政策导致企业竞争能力较差,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低下,企业始终成了“扶不起的阿斗”。比如对钢企的补贴,1998年,国家就对钢企实施了“以产顶进”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到2005年取消,应该说实施8年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扶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可是到如今,钢企还不是产能过剩,到头来还不是又求救于政府,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扶持,是不是让钢企产生优惠政策依赖症,将企业存活和利润寄希望于国家减免税和特殊优惠政策?这方面国家不得不反思。
而且我们知道,出口退税的政策补贴,实质上就是拿中国纳税人的钱补贴其他国家人民享受低价格的商品。可是其他国家并不领情,个别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就是针对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补贴启动反倾销调查,引发贸易大战。
三是目前社会上减税的呼声很高,国家也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但是减税必须抓住重点,而不是乱减税。减税应该首先考虑的是对民生领域的减税,比如推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税制,降低居民基本生活用品的增值税税率等;其次是对中小企业的减税,落实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当前民生领域税负较重,导致居民负担较重,比如个人所得税,税率还是挺高,特别是没有考虑赡养老人、供给子女上学、购房等刚性支出的税收制度,更是引起社会的普遍质疑。中小企业税负方面,特别需要大幅度减负,因为中小企业容纳中国75%以上的就业人员,它们经营困难,对中国经济和就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比几个钢材企业倒闭或者利润下降影响要大的多的多。现在相反,中小企业减税让利落实难,对民生的减税,财政部专家发文说“不可行”,但是对大型钢材企业,说减税就减税,在社会上透露的信息是减税倾向大型国企等,这样,社会上会对当前结构性减税政策产生误解,会对政府减税诚意产生误解,会认为谁是强势,谁能说服权力部门,谁就能够获得减税优先权。
所以,对钢材企业出口退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应三思而后行。